恒略律师在门店和网络最近的咨询中统计发现,伴随着楼市的低迷,咨询房产问题的人渐渐增多。
买了房子不想要了怎么办?能不能要求开发商全额退款,用不用承担责任,开发商拒不退款怎么办?
首先,如果开发商手续完备,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任何隐瞒事项,购房者仅仅因为楼房降价了就要退款,这个时候可以退房,但是需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开发商的故意隐瞒手续并不完备的事实(俗称五证不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缴纳款项,还可以要求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恒略律师找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了法律规定以外,政府的法规规章也对商品房预售有具体规定:
恒略律师找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修正)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行为监管。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企业自留房屋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对外销售,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恒略律师提醒购房者,购房前除了考虑价格地段等因素,还需要审核所购楼盘项目的资质,开发商的资质等。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手续不全的楼盘。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据以上法律法规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者及时咨询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