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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胜诉案例:骆瑜律师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为当事人讨回42万元本金及利息

时间 :2023-05-22 作者 : 浏览 : 分类 :经典案例
陈某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是产生本案纠纷的主要原因,现解某要求陈某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案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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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本案裁决


解某与陈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陈某谎称家人生病,陆续向解某借款共计51万元。2019年3月5日,陈某向解某出具借款说明,载明:陈某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共计向解某借款51万元,其中转账28万元,现金23万元,2019年1月还款3万元,以上借款主要用于家人生病住院,宁波银行信用卡还款。


本人拟通过每月工资收入,即每月还款1万元……本人承诺在2020年2月28日前还所有欠款,如到期未还,同意按照月息2%支付剩余所有本金和利息。从2019年3月开始计算归还时间。


截止诉前,陈某尚欠借款本金42万元及相应利息未归还。因多次催要无果,解某故委托恒略律所骆瑜律师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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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委托后,恒略律师对整个案情和每笔款项等进行细致梳理,律师认为通过现有的五张欠条、银行卡交易明细、借款说明的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该借贷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陈某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是产生本案纠纷的主要原因,现解某要求陈某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

庭审中被告并未参与出庭,经过我方准备的翔实证据材料和严谨代理意见,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恒略律师的意见,最终判决被告十日内返还解某借款本金42万元及逾期利息,如未按期归还,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恒略说法

从古至今,人与人之间的借贷问题总免不了掺杂进情感因素,有人恰逢低谷为没人愿意借钱感叹人情凉薄,也有人义气云天帮助朋友却发现“失去朋友”,借还是不借这是个问题。如何让自己的情深义重不变成“冤大头”,现代法治社会还得学会用法律这个盾牌保护自己更靠谱。

恒略律师提示您:向外出借款项时要牢记签署借条,视情况约定借期务必约定利息,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借款,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所以要及时催款和起诉。


本案代理律师简介:

简介

luoyu

骆瑜律师,现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擅长处理房产、婚姻家庭、民商事仲裁、刑事辩护等。


【执业理念】

坚持高效、诚信、审慎、果断,客户利益至上的执业理念。


【擅长领域】

民商事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公司法律顾问等非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