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
与往年相比,数据显示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然而,在数据背后,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且这种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在各级政府间也同样存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有所取舍,但法治建设中,程序和实体公正必须始终被置于首要位置。在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下推进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正视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存在的短板,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粉饰掩盖问题绝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
本次恒略吴律师代理的土地征收补偿及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一案,在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帮助倾向明显的情况下,一路将案件诉至省高院。经过不懈努力,省高院最终支持了吴律师的相关诉求,作出“一撤到底”的改判。不仅撤销了原审判决,还撤销了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和区政府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责令区政府在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处理。 这一胜诉不仅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更在当地司法环境中树立了新的标杆,彰显了法律的力量与正义。
01 本案判决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02 案件简述
来自河北省A市B区光明村的14位村民,因不服区政府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吴佳妮律师作为这14位村民(本文以刘翠芬为例)的共同代理人,在历经行政复议、一审诉讼、直至向省高院提起上诉,最终赢得14份来之不易的胜诉判决。(本文涉及各方当事人信息等均作化名) 刘翠芬等14位当事人,早在1988年便与其他邻里共同集资建造了一女儿楼。然而,随着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推进,他们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 2023年8月28日,区政府对刘翠芬等人作出并送达了《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但该份决定存在诸多违法及不公平、不合理之处,例如区政府将“女儿楼”归为“小产权房”,直接导致补助标准降低,甚至无法保障一户一宅,使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严重下降,也没有做到尊重被征收人意愿及涉及程序违法等等问题。
03 艰难维权之路: 行政复议与一审诉讼
恒略律师先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但市政府以案涉《安置补偿协议》补偿内容符合相关安置办法等具体规定,能够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权住房权益 ,也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为由,作出了维持区政府作出的《补偿安置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基于此,恒略律师整理了案涉相关材料向市中院提起了一审诉讼,请求撤销该复议决定,并对相关文件进行附带性审查。但令人意外的是,当地为推进城镇化改造建设,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当地中院在开庭审结束后两次让二被告另行提交证据,程序严重违法。并在明知二被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行政行为合法,却依然违法认定。最终以区政府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合法有效。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维持该决定,亦无不当。判决驳回了恒略律师的一审请求。
04 省高院上诉与全面胜诉
这一结果让恒略律师大为震惊。此时的诉讼,不仅是在捍卫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预防未来类似事件的频发,坚决捍卫法治的权威与尊严!恒略律师迎难而上,充分彰显了首都律师的担当与勇气,就这样肩负着法律人的责任与使命,恒略律师毅然将案件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 庭审过程中恒略律师在逻辑严密、证据充分、分毫不让的态度下,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二审改判。并强调了: 1.一审法院程序违法,开庭后两次要求被上诉人补充证据。 2.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 1-1 被上诉人未证明已张贴征收公告,征收范围不明。 2-2 征收行为未按方案执行,选择性补偿无法律依据,违反《土地管理法》公平补偿原则。 3-3 使用14年前集体建设用地批复征收土地,程序违法。 4-4 征收证据不足,批少占多,涉及光明村全部集体土地。 5-5 〔2020〕第XX5号《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存在男女不平等,与上位法相抵触。
经过省高院的深入审理,最终支持了吴律师的部分诉求。省高院认为,B区政府在作出被诉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时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同时,市政府的复议决定和一审法院的判决也因认定事实不清而被撤销。
最终,省高院作出了改判:撤销A市政府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撤销A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撤销B区人民政府对王某艳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责令B区人民政府在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处理。
05 恒略说法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将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 本案的胜利不仅彰显了行政诉讼的重要性与意义,也提醒我们在面对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司法环境如何复杂多变,只要我们坚持正义、勇于斗争,就一定能够赢得属于自己的胜利。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本案代理律师 吴佳妮律师 吴佳妮律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和建筑师,北京高院多元调节发展促进会的调解员,曾多年就职于甲级建筑和规划设计院,具有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法律三个专业的综合背景,精通建筑和城市规划设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规划报批、土地征收等全流程操作过程非常熟悉。
吴佳妮律师不仅精通法律,更精通建筑与规划的专业知识,对征地拆迁、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全流程等非常熟悉,也是从最初的维权人变成了专职律师,对当事人的需求能感同身受,不畏强权,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律服务及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房地产开发全流程的非诉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