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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郄超丽律师助力当事人成功撤销政府不当处理决定,捍卫土地权益!

时间 :2025-02-06 作者 : 浏览 : 分类 :经典案例
2.投诉未得公正处理王某向A县民政局提出投诉,要求查处该违法行为并拆除违建坟墓,但A县民政局却以信访程序处理,未能给予公正合法的答复,导致王某的投诉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复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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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述




在福建A县城X镇光明村,有一片承载着王某辛勤汗水的果树林。然而,这片果树林却因一座“历史遗留问题”的坟墓而蒙上了一层阴影。这座坟墓位于王某的承包果园地内,占地面积颇大,不仅阻碍了王某的正常进出果园,更严重影响了果园的经营活动,给他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本文涉及各方当事人信息等均作化名)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多次与坟墓的主人刘某协商,要求对方将坟墓迁移走,但刘某却置若罔闻。无奈之下,王某决定向A县民政局提起“违法占地违法建坟”的查处申请,希望政府能够介入处理并责令对方将坟墓迁移。恢复自己的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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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A县民政局的处理方式却让王某大失所望。原来,A县民政局并未按照行政程序进行处理,而是以信访程序作出了《信访处理答复意见书》,其以《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于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涉案坟墓在该办法施行前已存在为由,认为申请人依据该办法要求处理缺乏法律依据。



本案中,A县民政局是否正确地履行了其法定职责?A县民政局在处理此案时是否存在实体错误和程序违法?如何确保王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接受委托




面对这一困境,王某委托了在处理行政案件经验丰富的郄超丽律师。郄律师认为王某向民政局提出的是明确的责令履职申请,而非信访事项,民政局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原告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理答复,而不是以信访形式进行处理。这种错误的处理方式混淆了不同的行政程序,导致原告的合法诉求未能得到正确对待。



据此,郄律师代理当事人向上一级A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请求撤销A县民政局的答复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理答复。在复查申请中,郄律师指出了A县民政局答复中存在的包括实体和程序错误等问题。郄律师强调了:



1.土地权益受损:刘某在王某承包的山地上修建豪华坟墓,直接侵占了王某的土地使用权,影响了其果园的正常经营。



2.投诉未得公正处理:王某向A县民政局提出投诉,要求查处该违法行为并拆除违建坟墓,但A县民政局却以信访程序处理,未能给予公正、合法的答复,导致王某的投诉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3.事实认定不清:A县民政局在处理投诉时,仅凭村委会及刘某的单方面陈述,就认定涉案坟墓于2002年4月迁移至现址并修建完成,该认定缺乏充分证据。且未对关键事实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如坟墓的实际建造面积、建筑材料是否属于永久性材料等,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4.法律适用错误:A县民政局未考虑涉案坟墓后续扩建、改建行为发生在《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施行后及违反A县当地关于殡葬管理的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未依法处理,属于法律适用错误,进一步损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5.程序违法:A县民政局在处理投诉时,未按规定履行调查职责,未对周边村民进行走访调查未听取王某的进一步陈述和意见,调查范围狭窄,程序不全面,无法保证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A县民政局错误使用信访处理程序。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的是《请求依法拆除违建坟墓投诉书》,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作为殡葬管理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对违法建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强制拆除,这属于行政履职申请,而非信访事项。


6.未告知复议诉讼权利:A县民政局作出的信访处理答复意见书中,未明确告知王某如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剥夺了王某的救济途径。




本案结果


  在郄律师的精心准备和据理力争下A县人民政府采纳了郄律师的法律意见。最终撤销了A县民政局的答复,并责令其重新答复。



这一结果对于王某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胜利,这不仅意味着他的合法诉求得到了上级政府的认可和支持,更为他后续的维权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恒略说法


在面对类似违法行为时,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案无疑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行政机关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必须依法办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恒略律师温馨提示:在行政法中,行政机关需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与程序公正。当权益受损时,公民有权申请行政复查。在此类复杂行政纠纷中,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至关重要。律师能提供精准的法律分析,识别行政机关可能存在的错误,如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不当等,并制定有效的复查策略。同时,律师能确保复查申请程序的合规性,避免程序瑕疵影响结果。此外,律师还能协助当事人充分行使救济权利,如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在面对此类行政争议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明智之选。





本案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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郄超丽律师


郄超丽律师,法学硕士,中共党员。郄律师曾担任河北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法律顾问,参与办理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上百起,必备的法律专业素养与扎实的办案实战功底并行,能做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郄律师曾任职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行业性、专业性疑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员一职,参与负责调解全市范围内重大、疑难的行业性、专业性纠纷案件,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谈判能力!


此外,郄律师还是一名有思想、有温度且极具有亲和力的律师,与当事人能产生很强的共情能力,“百姓维权路上的守护者”是郄超丽律师作为法律人的执业操守。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方向包含商铺、企业、城市住宅、宅基地房屋等征收拆迁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