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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荣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三年以下,经辩护实判十个月 点击蓝字关注

时间 :2024-06-06 作者 : 浏览 : 分类 :经典案例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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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恒略律所邓妍律师收到当事人家属送来的一面锦旗。2023年初,当事人W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经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三年以下并处罚金经过恒略律师的有效辩护,法院最终判处W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现W某已刑满改过自新重获自由。



本案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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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述


被告人W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检方建议量刑三年以下并处罚金


2020年至2022年7月底,被告人A某、B某与其他骨干成员两人或三人合资在**市区等地共同成立**商行、***商行等共计9家烟酒商行,招募多名同乡和亲属长期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贵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高档白酒,形成了以A某为首,B某、C某、D某、W某等人为骨干,E某、F某等人为成员的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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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19年12月至2022年8月1日,9个涉案店铺向25名被害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2283瓶,销售价值4898812.48元。仅2022年6月至7月,被告人C某等人按照A某指示从河南夏邑 、虞城县分4次购进并拉运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684瓶分发至各店铺销售,销售价值共计 2188800元,销售价值合计7087612.48元。


被告人W某,系上述9个涉案店铺中的****酒业经营者2023年3月28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县看守所。公诉机关认为W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犯罪团伙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量刑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处刑,并处罚金。


慌乱之中,W某的家属急忙委托北京恒略律所邓妍律师作为辩护人,争取宽大处理。



充分了解案件细节、确定辩护要点


恒略律师立即展开代理工作,与当事人会见沟通,深入挖掘案件的细节和背景,同时对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仔细分析,综合法律条款的规定恒略律师认为:价格认定书认定的涉案白酒市场中间价偏高。被告人W某系从犯,有自首情节,在****烟酒店及***802室查获的白酒系犯罪未遂,并预缴罚金和违法所得90万元,建议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二年以下处刑,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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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考虑律师辩护意见,做出公正判决,量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法庭上,恒略律师根据案件的情况,以清晰、有说服力的语言和逻辑,解析证据,并准确引用法律条款,用事实和证据进行辩护。最终,法庭充分考虑了 恒略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公正判决,对W某量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这一判决结果不仅维护了被告人的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代理律师简介: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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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妍律师,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具备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律师实践经验。邓妍律师办理过百余多起民刑事案件,对案件证据的分析、焦点问题的分析等能够准确把握,法庭庭审能力较强。邓妍律师执业多年,一直秉承着“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的执业理念,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劳动争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