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丰台区某村腾退项目,通过监督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与法院和村委会建立沟通平台,最终协商解决当事人补偿安置争议。
2、吉林省长春市某村,当事人十几年前土地被征收未得到补偿,通过履职和行政复议程序促使行政机关作出补偿决定。
3、广东省河源市某村集体土地征收,当事人未获得宅基地安置,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多次与实施单位沟通协商,促成当事人签订补偿协议,获得宅基地安置。
4、湖南省株洲市某村集体土地征收,因征收情况不明,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后提起行政诉讼,经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补偿协议。5、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某村,当事人承包地被同村人占用十余年,信访无果后,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占地者返还土地并赔偿。
6、湖南省长沙市某村集体土地征收,征收过程未公告,也未组织确认土地现状,获知征地批复后提起复议,复议机关认定批复违法。
7、江西省上饶市某村集体土地征收,县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经诉讼程序,法院判决撤销。
8、河北省保定市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启动多年当事人未获补偿,申请履职并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补偿职责。
1、北京市丰台区某村腾退项目,通过监督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与法院和村委会建立沟通平台,最终协商解决当事人补偿安置争议。
2、吉林省长春市某村,当事人十几年前土地被征收未得到补偿,通过履职和行政复议程序促使行政机关作出补偿决定。
3、广东省河源市某村集体土地征收,当事人未获得宅基地安置,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多次与实施单位沟通协商,促成当事人签订补偿协议,获得宅基地安置。
4、湖南省株洲市某村集体土地征收,因征收情况不明,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后提起行政诉讼,经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补偿协议。5、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某村,当事人承包地被同村人占用十余年,信访无果后,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占地者返还土地并赔偿。
6、湖南省长沙市某村集体土地征收,征收过程未公告,也未组织确认土地现状,获知征地批复后提起复议,复议机关认定批复违法。
7、江西省上饶市某村集体土地征收,县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经诉讼程序,法院判决撤销。
8、河北省保定市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启动多年当事人未获补偿,申请履职并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