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栀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现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以来办理近百件民商事诉讼案件。马玉栀律师秉持“专业的高度决定服务的精度”。面对复杂的家庭财产,情感纠纷,始终坚持冷静分析,确保每一项法律策略都能精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信“家事案件的核心从来不是输赢,而是人的幸福”。在代理过程中,注重倾听与共情,最大限度降低家庭变故对各方,尤其是对子女的情感伤害。
擅长领域:婚姻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股权纠纷等。
部分成功案例:
1、兰女士与王先生离婚纠纷案。王先生婚内出轨多名异性,兰女士提出离婚。马律师介入后,对王先生的银行流水进行深入挖掘,为兰女士挽回大量损失。同时为兰女士争取到了孩子抚养权以及相当可观的抚养费,兰女士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
2、张女士与孙先生离婚纠纷案。双方已结婚近30年,婚生子已成年。双方靠白手起家积累亿万家产。近些年张女士发现孙先生在外有私生子,最终决定离婚。马律师介入后,发现存在大量银行贷款以及数十家公司股权需要处理,诉讼并不利于张女士。马律师积极制定方案,最终在历时三个月的谈判后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真正实现了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3、彭先生与高女士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彭先生与高女士已于五年前调解离婚,后高女士起诉分割其认为在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马律师介入后,仔细查阅离婚相关的全部卷宗材料,发现高女士本次起诉的真正目的是反悔早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故我方针对诉讼请求逐个进行攻破,最终高女士自知败诉风险高而申请撤回起诉。
4、石女士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石女士与李先生因性格不合分居,女儿因不满两周岁与石女士共同居住,在一次正常探望的过程中,李先生直接将女儿带走藏匿,并拉黑石女士,甚至石女士报警也未能解决。马律师介入后,积极准备材料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最终在立案后72小时内让孩子成功回到母亲身边。
5、程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程女士与男方母亲之间积怨已深,双方不得已离婚。在双方相约一起参加女儿幼儿园跨年活动时,程女士与男方母亲发生口角并升级为肢体冲突,后男方及程女士母亲也加入,最终导致程女士及其母亲多处挫伤,且给程女士造成极大心理阴影。马律师介入后,积极收集证据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立案后72小时内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给程女士极大的心理安慰。
6、王先生继承纠纷案。王先生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登记在王先生及妹妹名下。妹妹提交一份母亲生前录制的视频认为母亲已经将房子给自己。马律师介入后发现这段录制的视频存在很大问题,并非母亲自主陈述,且两位见证人未表明其身份,也未标明录像的具体年月日时间,不符合录像遗嘱的形式要件,最终按照法定继承进行房产分割,极大的维护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
7、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租代购形式购买10辆营运车辆,并口头约定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要办理车辆进京证,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将车辆高价出租给其他公司,且租金由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约定无法办理进京证,导致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购买车辆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在承租期内将车辆退回并要求退还租金差额。在诉讼中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反诉要求我方承担车辆维修费、租赁费,马律师针对性提出一系列答辩意见,极大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北京某货运有限公司与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北京某货运有限公司在某保险公司购买雇主责任险,案外人(死者)来工作第一天便因热射病抢救无效死亡,在此之前北京某货运有限公司已经向某保险公司申请雇员替换。北京某货运有限公司积极赔偿后向某保险公司索赔,但某保险公司事故发生时间不在保险期间内,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马律师介入后进行大量案例检索并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
马玉栀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现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以来办理近百件民商事诉讼案件。马玉栀律师秉持“专业的高度决定服务的精度”。面对复杂的家庭财产,情感纠纷,始终坚持冷静分析,确保每一项法律策略都能精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信“家事案件的核心从来不是输赢,而是人的幸福”。在代理过程中,注重倾听与共情,最大限度降低家庭变故对各方,尤其是对子女的情感伤害。
擅长领域:婚姻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股权纠纷等。
部分成功案例:
1、兰女士与王先生离婚纠纷案。王先生婚内出轨多名异性,兰女士提出离婚。马律师介入后,对王先生的银行流水进行深入挖掘,为兰女士挽回大量损失。同时为兰女士争取到了孩子抚养权以及相当可观的抚养费,兰女士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
2、张女士与孙先生离婚纠纷案。双方已结婚近30年,婚生子已成年。双方靠白手起家积累亿万家产。近些年张女士发现孙先生在外有私生子,最终决定离婚。马律师介入后,发现存在大量银行贷款以及数十家公司股权需要处理,诉讼并不利于张女士。马律师积极制定方案,最终在历时三个月的谈判后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真正实现了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3、彭先生与高女士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彭先生与高女士已于五年前调解离婚,后高女士起诉分割其认为在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马律师介入后,仔细查阅离婚相关的全部卷宗材料,发现高女士本次起诉的真正目的是反悔早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故我方针对诉讼请求逐个进行攻破,最终高女士自知败诉风险高而申请撤回起诉。
4、石女士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石女士与李先生因性格不合分居,女儿因不满两周岁与石女士共同居住,在一次正常探望的过程中,李先生直接将女儿带走藏匿,并拉黑石女士,甚至石女士报警也未能解决。马律师介入后,积极准备材料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最终在立案后72小时内让孩子成功回到母亲身边。
5、程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程女士与男方母亲之间积怨已深,双方不得已离婚。在双方相约一起参加女儿幼儿园跨年活动时,程女士与男方母亲发生口角并升级为肢体冲突,后男方及程女士母亲也加入,最终导致程女士及其母亲多处挫伤,且给程女士造成极大心理阴影。马律师介入后,积极收集证据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立案后72小时内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给程女士极大的心理安慰。
6、王先生继承纠纷案。王先生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登记在王先生及妹妹名下。妹妹提交一份母亲生前录制的视频认为母亲已经将房子给自己。马律师介入后发现这段录制的视频存在很大问题,并非母亲自主陈述,且两位见证人未表明其身份,也未标明录像的具体年月日时间,不符合录像遗嘱的形式要件,最终按照法定继承进行房产分割,极大的维护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
7、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租代购形式购买10辆营运车辆,并口头约定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要办理车辆进京证,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将车辆高价出租给其他公司,且租金由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约定无法办理进京证,导致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购买车辆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在承租期内将车辆退回并要求退还租金差额。在诉讼中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反诉要求我方承担车辆维修费、租赁费,马律师针对性提出一系列答辩意见,极大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北京某货运有限公司与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北京某货运有限公司在某保险公司购买雇主责任险,案外人(死者)来工作第一天便因热射病抢救无效死亡,在此之前北京某货运有限公司已经向某保险公司申请雇员替换。北京某货运有限公司积极赔偿后向某保险公司索赔,但某保险公司事故发生时间不在保险期间内,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马律师介入后进行大量案例检索并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