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2020年9月,王女士的丈夫张某通过某房产中介支付了购房排号金2万元,后考虑到购房合同要需要由王女士签订,于是,被告某房产开放商要求以王女士的名义再次支付排号金2万元,并承诺退还张某此前支付的2万元排号金。
2020年10月,王女士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当日支付了房价款、住房维修基金、房款共计一百余万元。随后,王女士发现涉案房屋所在项目未获得预售许可,同时王女士丈夫此前交付的2万元排号金也未返还。现王女士主张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并请求原告返还购房款。
被告表示不同意王女士的诉求,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王女士就已知悉房子没有预售许可证,且合同内容里有明确表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王女士自愿承担风险,应该驳回其全部诉求。
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王女士找到恒略律所寻求帮助,希望通过诉讼帮自己讨回房款。宇律师接到委托后,与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经过彻夜整理材料、分析案情,迅速形成专业代理意见,依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原告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王女士有权解除合同。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我方诉求,判决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且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购房等费用。
恒略说法
对大多数人来说买房子可以称为是「人生大事」,买房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更是重中之重。恒略律师提示大家,在签订合同时通常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二、仔细审核开放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比如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
三、提前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 贷款的审批程序
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
六、留意合同附件内容
本案代理律师简介:
简介
【律师简介】
叶青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现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军队服役十余年,被授予上尉军衔,主要从事政治保卫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谈判能力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叶青宇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执业期间代理了百余起民商事纠纷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在实务操作中积累了大量成功的执业经验,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
【执业理念】
专业、高效、真诚、负责,不畏强权和艰险,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坚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方向,并兼顾婚姻家事、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诉讼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