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黄先生是北京某设计公司的硬装主案设计师,于2019年12月10日入职,月工资由底薪8000元加提成工资构成。2020年6月设计公司通知黄先生要降低工资,黄先生不同意后被迫离职。
当时,黄先生负责的某项目已设计完成,并由黄先生落地施工。经核算通过该项目黄先生应得提成30080元,但黄先生离职后需要有人跟进项目,公司通知黄先生从提成中扣减3000元,黄先生同意,但时至今日提成工资都没有给到自己。黄先生提起劳动仲裁,结果裁决设计公司向其支付6月22-30日工资597元,其他请求被驳回。黄先生不服,现诉至法院。
被告表示不同意黄先生的诉求,同意仲裁裁决结果。并称黄先生没有提成,劳动合同中也没有约定,且提成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事项。
无奈之下,黄先生向恒略律所寻求帮助,希望通过诉讼讨回工资。陈美娥律师接到委托后,先是与其进行详细沟通,随后,捋清其在职期间重要的时间节点,搜集整理微信聊天记录、工资银行流水以及工作证据等。通过对证据的梳理,当事人提出离职后,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常某发了微信,说明六月份工资及提成结算的问题,常某回复等项目款下来就给当事人结算。陈律师主张常某与当事人结算提成工资,并向当事人发送《提成分析表》是为履行职务的行为,也代表了被告的意思表示,故应支持当事人诉求。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我方诉求,判决被告支付黄先生提成工资及支付6月22-30日期间的工资。
恒略说法
提成是计件工资制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实践中很多企业尤其涉及销售业务时,对员工基本都会采用基本工资加提成的工资分配方式,提成是员工所有基本工资以外所应得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要保留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实中大部分情况是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不会明确约定提成报酬的计算方法等,或者都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材料。恒略律师提醒大家,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相对薄弱的一方,所以一定要做个“有心人”,在签订合同前及工作中保存好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本案代理律师简介: 简介 陈美娥律师 【律师简介】 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硕士。自执业以来,陈美娥律师承办了数百件诉讼类案件,处理各类非诉类法律事务,特别是在婚姻继承、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等业务领域的业绩尤为突出。并为北京高校及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诉讼服务及专项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 商事仲裁、劳动争议、婚姻及遗产继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服务及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