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金某在兰州某村有一处合法房屋,2016年被纳入征收范围,镇政府与金某就涉案房屋安置补偿问题进行多次协商,但一直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2018年6月14日,镇政府对金某涉案房屋予以拆除。
无奈之下金某找到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委托秦彦峰律师帮自己维护权益。律师接到委托后立即开展工作,对征收项目进行信息公开调查,并进行了现场走访取证等工作。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镇政府拆除金某房屋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为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利益、减少诉累,将镇政府、执法局诉至法院。
此时本案虽确认了被告,但立案过程并不顺利,法院因管辖问题迟迟不能立案……但是在秦律师不懈地坚持努力下,本案一波三折终于在2020年开庭,最终一审判决确认镇政府于2018年6月强制拆除金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执法局不是本案适格被告。
镇政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人认为拆除的是违章建筑,不应认定为违法行为;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金某基于房屋被征收事实已获得经济补偿,且对补偿没有提出过异议,故上诉人行政行为对其权利义务没有产生实际影响。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综上,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裁定驳回金某的起诉或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庭审中律师从容不迫,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律师就被上诉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及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上诉人超越法定职权,其不具备行政强制执行的职权、关于被上诉人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进行逐一质证,向法庭仔细阐明事实和依据。一审法院作出判断正确,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
最终,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审法院认定执法局不是本案适格被告,属适用法律错误。本案中镇政府、执法局对案涉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前,未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因此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对于上诉人诉称其行政行为对被上诉人权利义务没有产生实际影响的上诉理由,根据安置方案相关规定,法院不予采纳。
判决结果
镇政府、执法局被诉强制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应当予以撤销,但强制拆除行为系事实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应当判决确认违法。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一审判决适用法律及判决结果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一、判决撤销兰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决;
二、确认镇政府、执法局于2018年6月强制拆除金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一、二审受理费各50元,由镇政府、执法局负担。本案为终审判决。
恒略说法
本案从立案开始就历经波折,这是一份来之不易的胜诉。它凝聚了当事人的决心,和律师不畏强权、执着正义的责任心,更离不开主审法官为民,秉公办案的公心。征地拆迁是行政违法高发领域,恒略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团队的律师们,将秉承专业用心,坚定地走在为百姓维权的道路上。未来,相信大家的法律意识也会不断觉醒提高,一旦遇到类似问题,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恒略律师愿做您维权道路上的同路人。
本案代理律师简介: 简介 秦彦峰律师 毕业于河北大学,执业以来,秦彦峰律师专注于征地拆迁领域的行政案件,从调查取证入手,为整个案件把脉,科学制定维权方案,根据案件需要及时对相关程序、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等进行复议、听证、诉讼,并根据需要与当事人沟通,把握每个阶段的协商解决机会。通过积极协商,依法为当事人尽早争取合理补偿,缓解当地政府和被征迁方之间矛盾,促进当地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征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保护、公司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