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杨某在某科技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于2020年1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但当时因其负责的商丘工程有紧急、重要事件需要处理,杨某在1月19日继续在岗往返两地处理相关事务,其直属领导周某也安排其继续上班,2月末时杨某发现公司未发放当月工资,于是与周某多次进行沟通工资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 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为防止出现更长时间的工资拒付,杨某在3月31日要求周某安排工作交接,并在4月4、5、6日完成交接。后杨某将该公司诉至法庭,请求判决支付劳务费。科技公司否认与杨某之间有劳务关系,不同意其诉求。最终因证据不足,一审判决驳回了杨某的诉求。
杨某决定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委托恒略律师事务所张英凯律师。接到委托后,张律师立即向当事人了解案情和细节问题。通过对案情耐心仔细的梳理,张律师转换思路,协助当事人向当时商丘项目的业主公司开具证明,证明杨某4月6日前在该项目的工作内容,以及与科技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同时协助当事人整理了商丘项目报销单及银行交易明细。并在二审诉讼中提交了以上证据,被告公司均不予认可,张律师结合事实证据提出很多细节问题,对方百口莫辩。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诉求,撤销一审判决重新审判。
判决结果
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某科技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杨某劳务费30000元。
恒略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上述规定,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跟单位的劳动关系随之终止,双方不再建立劳动关系。员工若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属于退休返聘,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单位就应该按规定正常支付给退休员工相应的劳务报酬。恒略律师提示大家,劳动者通常处于较弱势一方,所以更要做个“有心人”,在工作前就约定好并签署合同,工作中也要注意留存证据,一旦日后产生纠纷,可以为自身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本案代理律师简介: 简介 张英凯律师 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具有较强的沟通谈判能力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张英凯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执业期间代理了百余起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在实务操作中积累了大量成功的执业经验,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成功的律师一定是有思想的律师,张英凯律师不仅精通法律,更能了解法官的审判风格,洞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体会当事人的真正需求,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律师。 【执业理念】 坚持高效、诚信、审慎、果断,客户利益至上的执业理念。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