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宿某因驾驶车辆致谢某受伤,谢某共花费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4000元,谢某向某法院起诉请求宿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4000元。诉讼中,谢某作出让步,表示宿某赔偿其可分2年还完,每月给付200元即可,某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其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宿某却迟迟不履行义务,谢某申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要求宿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宿某表示生活困难,暂无能力还款。经法院调查宿某近半年来的消费信息发现,宿某多次在某网络平台打赏女主播!法院经审理以宿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六个月。
【恒略论法】
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武义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法院2次传唤,宿某仍大谈自己生活困难,企图蒙混过关。当法院向宿某出示其充值打赏记录时,宿某还坚持没钱还款。可知宿某有履行能力却故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故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恒略律师提醒】
诚实信用,人之品质,失去信用,如失手臂,应积极履行法律生效义务,做守信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