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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时间 :2020-01-16 作者 :恒略律师 浏览 : 分类 :热门信息

现实二手房交易中,部分人为了逃避缴纳大部分的税款,会签订两份房屋买卖合同,一份低价对外的“阳”购房合同,一份高价对内的“阴”购房合同。其中“阴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阳合同”是双方为了应对国家税务等机关而产生的虚假的意思表示。


二、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六条 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

四、房屋买卖中阳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双方已经签字的网签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双方已经签字的网签合同)的效力及履行存在争议,经审查其名为房屋买卖,实为赠与等其他法律行为的,应根据隐藏法律行为的性质进行处理。


分析:

1、二手房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是常规的避税方式,签订两份合同。低价的虚假意思表示的购房合同递交给税务机关,再通过口头约定或者书面形式,另行规定一份真实意思表示的购房合同。

二是只签订一份合同,通过在合同中规定高额的装修费达到避税的目的。

2、二手房房屋买卖中签订的阴阳合同是否有效?

签订房屋买卖阴阳合同,如果一方反悔产生纠纷,最后合同的效力会随着合同的差价、是否恶意串通、调解成功与否不同情况而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如果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房屋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无效,但是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

3、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风险?

  虽然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为了逃税避税而签订的阴阳合同不会被认定为无效,但是双方恶意串通的行为违反了税收的规定,除了要补缴税款,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