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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沉迷赌博,拐卖女儿来还债?

时间 :2020-08-13 作者 :北京律师 浏览 : 分类 :经典案例
并且王某作为小王的父亲,是小王的监护人,需要对其履行抚养义务,而王某并未履行抚养义务,甚至将女儿出卖,亦触犯遗弃罪


案件回放

王某和周某于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步入婚姻殿堂。2015年 其女儿小王出生。小王出生之后,周某全心全意照顾女儿冷落了王某,于是王某开始出入赌场打发时间,最终沉迷赌博花光了家中积蓄,还向外借钱作为赌资,并在赌场内欠下赌债。欠下高额赌债的王某走投无路,趁某日周某不注意时抱走女儿,将女儿出卖后获利10万元用于偿还赌债。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触犯拐卖儿童罪。

 

恒略论法

恒略律师事务所贾秀清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且根据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王某为还债而偷盗亲生女儿出卖,属于拐卖儿童,故构成拐卖儿童罪。并且王某作为小王的父亲,是小王的监护人,需要对其履行抚养义务,而王某并未履行抚养义务,甚至将女儿出卖,亦触犯遗弃罪。故王某触犯了拐卖儿童罪和遗弃罪,则一重罪论处,即判处王某犯拐卖儿童罪。


【恒略律师提醒】

为人父母,首先应当具备责任感,需要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不仅会受到道德的批判,亦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