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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宣告无效,还能要回彩礼吗?

时间 :2020-06-02 作者 :恒略律师 浏览 : 分类 :经典案例
在法定情形下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是出于保护缔结婚姻过程中诚实信用原则和期待利益的目的。



案件回放

20155月,李某隐瞒精神病史与李某恋爱,8月怀孕,9月领取结婚证。同年12月,因怀孕停药住院,经诊断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无自知力。由于李某隐瞒精神病史结婚生子,冷某起诉其隐瞒精神病史为无效婚姻案件已终结。现冷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某归还同居期间的财产15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冷某称,其在与李某恋爱期间,为被告购买了金器及钻戒、服装、烟酒等共计15万元左右。因女方病发,致使婚礼没有举行,使原告经济受到了巨大的损失,这一损失必须由被告来承担。原告的情感和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被告必须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诉请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冷某的诉讼请求。

 

恒略论法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庆平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李某已与冷某育有一女,在一定程度上是尽到了婚姻义务的,并没有损害冷某缔结婚姻的目的及期待利益。原告现以婚姻无效为由,要求被告归还彩礼,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且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向被告交付了诉请的全部彩礼,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彩礼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

 

恒略律师提醒:

在法定情形下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是出于保护缔结婚姻过程中诚实信用原则和期待利益的目的。双方为了达成缔结婚姻的目的,男方依风俗习惯向女方给付彩礼,若是没有实际缔结婚姻,甚至是女方为骗取彩礼而假意缔结婚姻,那么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